为深入贯彻落实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6月19日,学校组织开展夏季校园安全检查活动。本次检查由副校长李永刚、莲湖校区管委会主任刘谦带队,保卫处统筹协调,联合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及图书馆等多个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阎良校区和莲湖校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检查范围覆盖阎良校区、莲湖校区实验室、学生公寓、配电房、食堂、校办工厂、图书馆等8类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通道、应急照明、食堂用火用电用气情况、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情况、实验室、生产车间、实习厂房易燃品和危化品管理、设备运行情况、学生公寓内违规行为等情况。检查组按照“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原则,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现场测试等方式,共发现安全隐患22处。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采取分级处置措施:对16处可立即整改的隐患如消防器材缺失、安全标识不清等问题现场督办整改;其余6处需工程改造的隐患,均已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本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夯实了各单位安全责任主体,检验了安全责任网络运行效能,通过建立“问题发现-整改督办-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为持续深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文/保卫处 孙护军 图/高磊 王灏 审核/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