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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2021年(第一期)莲湖校区北边部分门面房招租项目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国资处 发布日期:2021-06-29 访问量:

我校2021年(第一期)莲湖校区北边部分门面房招租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面向社会采取磋商形式进行招租,欢迎具备相关资质、信誉良好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XHZB2021003

1.2本次招租门面房位于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校园北边,房屋水电已接通,具体地址、面积等如下:

IMG_1174(20210629-190029).JPG

2.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2法人或自然人具有相应的门面房经营和管理能力,法人应具备从事与经营项目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资质。

2.3自然人不能为本校在职教职工、在读学生及与学校建立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关系的其他人员。

2.4同一法人的不同供应商不能同时响应同一标段;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响应多个标段,但是不能同时成交多个标段。

2.5身份证显示住址相同的不同自然人不能同时响应同一标段。

2.6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相关要求

3.1本次招租的门面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遵守《西安航空学院临街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9〕167号)和《西安航空学院临街房屋安全管理细则》(西航国资字〔2013〕3号)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原成交供应商成交的,可继续经营原经营项目。新成交供应商成交的,不允许经营餐饮、棋牌室、网吧、游戏厅、舞厅、KTV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其他项目。

3.2门面房装饰装修改造,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备方案,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费用由成交承租人承担。

4.磋商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6日9:00—12:00,14:30--17:30时止(工作时间)

4.2获取地点: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教学北楼127室。

4.3文件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自行携带优盘拷取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9:00前

5.2磋商时间:2021年7月9日9:00

5.3磋商地点: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教学北楼133会议室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29-84496314

联系地点: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教学北楼125办公室

西安航空学院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代章)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