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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校园北边部分门面房(第八期)招租项目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国资处 发布日期:2020-10-27 访问量:

我校沣惠校区校园北边部分门面房第八期出租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面向社会采取磋商招标形式招租,欢迎具备相关资质、信誉良好的潜在承租者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XHZB2020010

1.2本次招租门面房位于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校园北边,房屋水电已接通,具体地址、面积等如下:航空学院校园北边出租房屋名单

标段

地址(编号)

总面积(㎡)

租金底价

备注

1

团结中路8号(北3号门面房)

137.5

47元/(平方米·月)

一、二层

2

团结中路52号(北22号门面房)

55

47元/(平方米·月)

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2.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应当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2.2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自然人具有相应的门面经营和管理能力,法人应具备从事与经营项目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资质。

2.3参与投标的自然人不能为本校在职教职工、在读学生及与学校建立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关系的其他人员。

2.4同一法人的不同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是不能同时中多个标段。

2.5 身份证显示住址相同的不同自然人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相关要求

3.1 本次招租的门面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遵守关于印发《西安航空学院临街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9〕167号)和《西安航空学院临街房屋安全管理细则》(西航国资字〔2013〕3号)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已与学校存在租赁关系的中标人,原则上可继续按现有经营项目经营。新中标承租人,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餐饮、棋牌室、网吧、游戏厅、舞厅、KTV等项目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其他项目。

3.2 原房屋装修改造费用由新中标的承租人与原租户协商解决,学校不予参与。门面房装饰装修改造,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备方案,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费用由中标承租人承担。

4磋商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9:00—11:30,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4.2、获取地点: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27

4.3、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自行携带优盘拷取电子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9:30前

5.2、磋商时间:2020年11月6日9:40

5.3、磋商地点: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33会议室

6、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51759

联系地点: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27

西安航空学院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