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招投标 -> 正文

西安航空学院自动售货机服务商遴选项目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国资处 发布日期:2020-10-27 访问量:

我校自动售货机服务商遴选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面向社会采取磋商招标形式招租,欢迎具备相关资质、信誉良好的潜在承租者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XHZB2020011

1.2本次遴选阎良校区校园内自动售货机供应商,放置地点、数量如下:

放置地点

数量

备注

生活区

1号学生公寓

1台

2号学生公寓

1台

3号学生公寓

1台

4号学生公寓

1台

5号学生公寓

2台

女生区域1台

男生区域1台

教学区

教学楼

1台

科教楼

1台

2号实验楼

1台

3号实验楼

1台

4号实验楼

1台

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相应证件;经营范围须含有“预包装食品、饮料”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出具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磋商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3日9:00—11:30,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4.2、获取地点: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27

4.3、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自行携带优盘拷取电子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前

5.2、磋商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

5.3、磋商地点: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33会议室

6、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51759

联系地点: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沣惠校区教学北楼127

西安航空学院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