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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及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28 访问量: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将寒假及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28日,3月1日报到,3月2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21日至2月28日,3月1日正式上班。

3.校历第20周有实习任务的班级和部门放假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28日。

二、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

1.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2.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3.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4.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5.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6.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以上节假日凡调休后需要正常上班的公休日,其课程安排依照教务处的具体通知执行。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3.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及时报送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4.“五一”劳动节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十一”国庆节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阎良校区按目前作息时间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

沣惠校区:029-84258602

阎良校区:029-81676231

特此通知。

西安航空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